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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一)政策内容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QDLP试点)是资本项下对外投资管理政策的重要探索,旨在支持优质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投向海外市场。依据《北京市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北京市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机构可获得QDLP试点额度,并在额度内购汇投资海外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对冲基金、REITs、未上市企业等领域。

  (二)办理须知

  拟申请QDLP试点的企业可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直接联系并提交申请材料,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采用“一站式受理”方式,做到“即申报、即受理、即审核”。

  (三)典型案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北京市QDLP试点额度已增至100亿美元。橡树资本子公司、东方汇理子公司已获批参与北京市QDLP试点,分获5亿美元、3亿美元试点额度。

  (四)咨询方式

  主责部门:北京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金融服务处

  联系电话:010-8716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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